| 發(fā)布日期:2018-04-16 08:58:25 來源:宜賓晚報 分享到: |
□ 凌受勛
■ 敘府農戶繅絲忙
敘府蠶繭從“簇”上摘下來后。先要殺死蠶蛹,將蠶蛹集中放在一面大竹篩子里,篩子放在一口開水鍋上,蠶繭即被蒸汽蒸死。敘府農村一般都向繅絲盆里放入20至50個蠶繭,鄉(xiāng)下人一般都要自己繅絲。
在摘繭的季節(jié),鄉(xiāng)村中也有繅絲匠流動代人繅絲。光緒年間繅絲匠每繅一兩絲報酬是6文錢,一天可繅絲四至五斤,可掙380至480文。自然,知府、知縣太太結的蠶蛹是要找繅絲匠的,但鄉(xiāng)村中一般農戶,凡人手不至于太緊,均不會雇人繅絲,原因是,農戶十分困難,不能付現(xiàn)錢給繅絲匠。萬清涪《南廣雜詠》竹枝詞有兩首是寫的南溪農戶繅絲的。其一,“男事繅車女紡車,紡車長日更家家。掉花爭覓干花掉,憑著補頭度歲華。”作者自注:“南溪俗尚淳樸,婦女于紡線外別無指工補頭外敷利花也,貧家存活全恃此利。”其二,“揭新貨與賣空倉,此輩都從四月忙。大麥已黃蠶上繭,燃眉尤救眼前瘡。”作者自注:“揭如揭開之‘揭’,揭新貨亦謂‘揭空寶’。賣空倉,即先定貨值預用銀錢,俟收獲后,始照預價納貨,即例禁之買空賣空也。王□□詩,‘新婦入簇愿蠶稠’。南溪謂‘入簇’為上繭。”萬分拮據(jù)的農戶是斷然不會雇人繅絲的。
■ 2斤繭換米4升半
農戶繅出的絲被送到市場上去以前,必須再繅絲一次。這一工作由統(tǒng)一的機構完成?壋傻慕z繞成三尺一圈的絲索,然后絞成麻花把子。一般地說來農戶繅出的絲規(guī)格不一,不利于標準化生產,也賣不出好價格,倒不如賣蠶繭。清末民初,敘府的蠶繭基本上是由絲戶收購。絲戶既壟斷了市場,他們就制定了一些陋規(guī),所用繭秤為十八兩四錢算一斤。民國《筠連縣志》載:光緒十四年、光緒三十年、光緒末年、宣統(tǒng)年間、民國元年、民國十六年、民國三十年、民國三十六年鮮繭市價為每公斤213、300、380、502、608(文),0.50、3.60、7000.00(元);白米每升市價為70、85、100、130、140(文),0.08、3.00、950.009(元);每公斤繭可換3、3.5、3.8、3.9、4.3、6.0、1.2、7.3升大米。由此可以得知,六十年來的蠶價,僅民國十六年及民國三十六年較高,每公斤鮮敘府品種蠶繭可換米7升左右,最低為民國三十年每公斤繭僅換米9合,平均年代約為每公斤繭換米4.50升。
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敘府的蠶絲生產在自發(fā)式的狀態(tài)下能夠維持一種持續(xù)的生產而不衰,完全是經(jīng)濟杠桿的撬動使然。而到了民國時期,滇緬市場對絲的需求增大,養(yǎng)蠶的市場價值有了提升,敘府的蠶桑業(yè)也就有了進一步的發(fā)展。